各位购房户:
经公司董事会、监事会领导集体办公讨论通过,下列第一批共766户购房户正式购房合同,已报送长沙市住建委审批同意,请以上购房合同买受人或共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,从8月27日起,按公司电话通知,分批到湘杏房产公司签订正式合同(不准他人代理),并凭正式合同到学校计财处开具购房税务发票,然后办理房屋产权证。 少数未按结算单缴清房款和资料不齐的购房户,请抓紧缴款和送齐资料。否则,今后如公司注销和政策变化,造成产权证无法办理,由购房户自行承担责任。
长沙湘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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